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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11日

last song

〈这是一部短篇,欢迎指导,注意人称变换。>

<she>
明天就走。看着空荡荡的屋子,我拿起手机,打了个电话叫他过来帮忙。
“那么快就走了?”他进门的时候问。
“唔。明天报到。”
“早点说嘛,本来还可以帮你庆祝一下。”
“早说晚说不是一样。”
“哇……理得好干净。”他扫了一眼屋子。“那电器怎么办?”
“找了个新留学生,连屋子全转给他了。你要什么,现在快拿走。”
“呵,挺周到。”
“手机sim卡也卖给他了。他喊划算,我也落得一身轻。”


<he>
认识这丫头算算也快两年了。还记得第一次在朋友家见她,兄弟跟我介绍:“她是今年新来的,小暧。”
站在我面前的女孩子中长发,黑衬衫牛仔裤,嘴角挂着浅笑,表情随意,又像是保持距离。头发没烫没染,没有化妆,肯定新来的,我心想。要不了多久,就会学得跟法国女生一样,天天早起在镜子前站半晌,说不定还会画下眼线。
“小艾啊,艾青的艾?”
她收起笑,扫兴地将视线转向旁边。兄弟倒乐了:“还好你没说‘爱情的爱’,她可是会生气的哦!告诉你吧,是暧昧的暧哪!”
“哦,‘暧暧远人村’,温暖的意思吧?”
“兄弟,原来你语文强着呢?”
她笑着对我点了下头。


<she(以下人称转变将不再标明)>
“哎,你都理完了叫我来帮你什么啊?”
我指指地上半打啤酒:“帮我解决这个啊。”
“哇,小姐你胃口够大啊。”
“不是你说要庆祝吗?不然你提回去。”
那天下午灿烂的阳光,在这城市少有。六月未央的天气,令人几乎忘了几个月前骇人的寒。我记起出国前的那个下午。在播放机里放了几首老歌,流水不复。
“挺好。前途一片光明啊,不像我们。”
“什么话。到哪里不都是一样。不过换个环境。”我开了两听啤酒。“你呢,搞完毕业创作准备去哪里?”
“我?不急呢,还有一年可以考虑。”他喝了口啤酒说。我们靠着东墙坐在干干净净的地板上,远远望着窗外的天空,蓝得刺眼。
“再说了,”他说,“现在还有什么地方是我想去就能去的吗?”
我明白他的意思。“Anyway,你总是可以回国。不过,回去了就别再想出来了。就算回来也不一样了。想好了别后悔。”
“那你呢?”他看着我笑笑,“以后就准备在这儿落土生根了?”
我指指墙角的大箱子:“要落土生根我还走什么?”
我们都不说话,喝酒,看天。偶尔有两片白云飘过,被风撕成一缕缕,来去匆匆。高空风劲,当是送我远行。“祝你一路顺风!”我们碰了碰杯。
然后他说:“小暧啊,漂泊终不是你的归宿。”
“今天可别跟我说那么伤感的话哦。”我不去看他。“再说,找个法国男人,从老公手里领工资,生三个小孩,在一幢带花园的房子里烧饭做家务,每天把打架的小孩拉开,你觉得这像是我的归宿么?”


这丫头蛮可爱的,有时候挺拽,这次也一样。她问我说:“听说过西西弗吗?神化里被判日复一日推石头上山的家伙。加缪为他写了一篇散文的。其实他的劳动概括了人的一生。我们所做的只是一遍又一遍推石头上山,至于推的是不是同一块,于我们又有什么改变?对吧。”她继续喝她的。
“换换环境也好。”我说。“这次适应起来应该会快些。”
“没问题的。女生适应性好。”她说。“还记得刚到这里的时候,有种很受不了的感觉。”
“想家了?”我问。
“还不至于。我从小就不再爸妈身边,早习惯了。有点想过去的同桌。”
“哦?”
“真的。现在上课时旁边的座位不是空着就是坐个陌生人,上课闷得很。”
“想找个伴还不容易。尤其在外面。”
“这我当然知道。那走的时候怎么办?又不像罐头,吃过可以扔掉。”
我笑笑。她的话让我想起《重庆森林》。“大不了一起走。”我开玩笑说。
她一口喝掉罐子里剩下的啤酒。“有什么地方是想去就能去的么?”
她一直看着天,嘴角挂着一丝无畏的浅笑。有一瞬间,我似乎从她的眼神中瞥见一丝落寞;只一闪便消失了。我本想说些什么,却找不到话题,索性作罢。


我其实很喜欢他。只是一直没说。也并不打算让他知道。我想自己还没有糊涂到忘掉为什么会在这里。别人生命中的过客我倒当了不少,知己难寻,知遇已属不易。眼下到分别的时刻,倒并没有什么感伤。不是我心肠硬。只有富人才谈慈善,而我们,拿什么承诺将来?
有时我会忽然想起他,想象将来的某天一起去南方度假。想象中我们总是站在灼热的阳光下,湛蓝的天空在视线尽头与海洋接壤,可以在暖暖的沙滩上迎着惬意的海风尽情奔跑。可我明白我脑海中涌现的并不是他。那只是我的幻想,虚无缥缈的幻想。我明白我终有一天要摈弃这摄魂的奇美尔。只是有时,我会问自己,那一天我脑海中还会剩下什么?
有次也喝着啤酒,我说:“你肯定想象不到。我有个嗜好:喜欢乘车。不是公交车哦。轿车开在高速公路上的感觉,周围是一片片田野,雪山,盘山公路就更棒了。窗外的风景永远都看不厌。要是下着雨,车速快的话每辆车后都会扬起十来米长的水雾,车轮都隐没了。可我不喜欢开车。开车就没法看风景了。雨里再放张应景的CD,那感觉,真是‘多少楼台烟雨中’啊……”
“那得找个能养车的老公哦。”他说。
“那当然。”我们不再说话,不再憧憬将来。只是喝酒,听音乐,看窗外阴霾的天空。


她拿出冰箱里剩下的食物,我们凑合着做了顿饭。
“那你中学的朋友呢?还联系吗?”我问。
“你说诺诺他们?都在美院了,应该正谈着呢。中国大学生的象牙塔哦。”
“你当初怎么会想出来呢?”
“大家都差不多吧,不想呆在象牙塔里咯。”她切菜的手势挺熟练。这丫头刚来的时候还不会炒蛋呢。停了一下,她又说:“很多以前的同学,出来以后就没有联系了。”
“怎么,寂寞了?多交点朋友咯。”我逗她。
“You're my ideal friend.”她冲我笑笑,看来换她逗我了。
这当口,有人敲门。小暧去开了,是个送包裹的。“那么晚还工作?”小暧问他。我一看表,五点半,在法国是够晚的了。“没办法,有时限,今天不送到要扣工资的。”
“真够巧的,晚一天可就人去楼空了。”边说着小暧打开了包裹。很小的盒子,她从里面拿出一把钥匙。很小的那种,像假的一样。
“哦,日记本的钥匙啊。”小暧转身去开橱。
“哦,那种带锁日记啊?”我忍不住想笑,真是女孩子啊。“你打不开?不早跟我说,拿根铁丝拨弄下就行了。”
“是诺诺寄来的。说来话长了。”她从橱里翻出一本厚厚的日记。“走的时候我们说起,未来我们是不是总会变?诺诺说,生活如何改变我们,只有通过将来的我们如何评价过去。”
“这女孩挺聪明的吧。”
“诺诺是很棒的女孩子哦。长得大家闺秀,心思又缜密,不像我,嘿嘿。她问我要了日记的钥匙,并说有一天她还我了,我就可以感受到时光在心中刻下的印记。”
“唔,还挺复杂啊。”
“高中时的旧事了。”
“那她没给你她的钥匙什么的?”
“她哪敢。那时我可是出了名的爱丢东西。”
“你倒没把日记本丢了?”
“说来也怪,出来以后就再没丢过东西了。”
“开饭咯。也算是好的改变吧。”
“唔。”她笑笑,把钥匙插进了锁眼。
我们边吃饭,小暧边读她的日记。大多是艺校趣事。“今天张三妈妈来找基础课老师吵架,说,怎么能给小孩子看裸体,会影响他们的健康成长,造成心理扭曲,等等等等。姜老师回之:‘什么是艺术?这才是艺术!’”明天是李四谈恋爱被家长发现跑来学校,李四大喊:“别夺走我的灵感之源!”……笑过以后,小暧怔怔地看着窗外:“你知道么,我已经快一个月没有画画了。以前喜欢画画,喜欢得简单:我看见美的东西,便希望让别人也看到,让所有人都看到。可是现在不行了。我做不到了。我所看见的一切,这真实的世界,既非丑陋也毫无美感可言。”
“别这样,小暧。一切都会好起来的。”
小暧无力地笑笑:“是啊,面包会有的,牛奶也会有的。以前我们为爱而画。可现在,我把这信仰弄丢了。我知道自己再也画不了画了。”
“那你以后怎么办?”
“放心,”小暧又开了两听啤酒,“我去那里是学摄影。”
接过她递来的啤酒,我不禁问自己:出来这么久,我又画了些什么,为什么画下去?也许,我还不如小暧。至少她敢说真话。这美丽而丑陋的世界,不知不觉我已在其中浑浑噩噩好几年,寻找的东西仍不见踪影,当初的理想与热情却一点点退却。或许诚如她所言,推的是不是同一块石头,终究是要推下去的。
“对了,”我瞟了一眼包裹,里面空空如也。“她没给你留个信什么的?”
小暧盯着日记:“大概没这必要吧。她生活中的烦恼,我也解决不了。最多讨一两句无关痛痒的安慰话,我想这也决不是她所求的。我们不也一样,出来都是报喜不报忧的。”
“也对。”我应了一句。小暧接着读日记,我便也不再插话。


启程前收到诺诺的消息,我着实有点惊讶;其实也早已等着这一天了。诺诺自是一字未留;有些事,已在不言中。
日记翻到最后一页,记的是走之前告别的事。
“那天天很蓝,我们聊得那么尽兴。约定了许多事,许多不可实现的约定。我跟诺诺说好要当她的伴娘;私下告诉学长诺诺喜欢白百合。还说将来要一起开个展,或者一起争取进双年展。连诺诺都喝了一杯啤酒。回家的Taxi上,她靠着我的肩沉沉睡去,前座的学长回头问我,为什么做这个决定。我只是小声说,嘘,别吵到诺诺。说实话,我也并不明白。也许只是想知道,记忆中的这天空有天会不会褪色;也许是时候给这三人游戏一个结局。
“学长是个好人,又真心喜欢诺诺;不知何故,我仍有些放心不下。趁诺诺睡着,我对学长说:‘我走以后,你要好好照顾诺诺,知道么?她是个好女孩,别让她溜走。否则,我会再回来。’
“美院,也许是这世上唯一的净土了。伊甸中的他们是被祝福的;多希望诺诺可以证明我是错的……”
我合上日记。心中禁不住唏嘘:看来我的预感还是对了。
窗外真实的阳光令我有些晕眩。夕阳在天际驻足许久;我差点忘了,这里的夏天,几乎是日不落的。空气出奇的静谧。播放器轮了一圈,停了。
“那天的天空,早已褪色了。只笑当初没有料到,是走是留,都不会有善终的。”
“也别太悲观,日子总要过的。在法国有一条不成文的规矩,不要指望运气,因为落到你身上的往往是你最不希望的。但也可以说,当你准备好迎接一切苦难,它们真正来到时,也就不过如此了。”顿了一下,他又说:“将来你一定有出息的。”
“别这么说,我们都会有出息的。”我站起身。桌上的盘子差不多都空了,我随便找了几首rock插进播放器里,回避那些纷繁悠长的回忆。被我遗弃在遥远故乡的往事,应趁早安息。
他帮我洗盘子;我靠在水池边,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。夕阳仍不愿沉没,那歌手用年轻的声音一遍又一遍呼喊:
“When you go/
  would you even turn to say/
  I don't love you/
  like I did, yesterday.”
我想起《重庆森林》里的一句话:“了解一个人有什么用,人每时每刻都在变,说不定下一秒,他就不再是你曾经认识的那个人了。”而我也变了,不再感伤,没有留恋,也不去设想这旅程的终点。直觉告诉我,今天以后,我就会忘了他,这个在这寒冷的城市给我最多温暖的人,就像忘了学长那样容易。在一个又一个城市间迁徙,我们就像迷途的候鸟,现代的吉普赛人。我们这一群,是几千,几万,还是几十万?然后在新的城市,我会遇到许许多多人,学习新的语言,交各形各色的朋友,并准备下一次离开。这旅程,在死之前,并没有终点。这令我想起一句法国谚语:“你永远不知道未来为你准备了什么。”未来,我喃喃自语,多么美妙而万能的未来呵!


小暧刚来的时候语言还不通,学的是水彩,素描底子却很棒。很快她便和我们混熟了,周末常叫我们过去聚餐、看下载电影。感觉上是很活泼的女孩子,胆子挺大;嘴角总是挂着笑,和名字很相符。认识久了之后有一次她偶尔说起,她从小学的是素描,却一直喜欢水彩。她说,真实的世界本是没有善恶黑白的;因为五彩斑斓,所以才精彩。
期间新生和交流生又来了两拨,同学里转校的回国的另谋出路的陆陆续续也走了不少,一晃她也要走了,竟只剩我一个来为她饯行。
吃完饭,我们坐在地板上,拿报纸包盘子。
“嗯?这是什么报纸,没见过嘛。”我问。
“哦,这个月才出的,本市的第四种免费日报。”
“呵,真不愧是社会党的天下。”
有一段时间,我们都没有说话。还是我先开了口:“到那里要好好照顾自己,知道吧?多交点朋友。寂寞久了,人会变孤僻的。”
“知道,”她笑笑说,“我们都要好好生活,对吧?”
我这才发现我的话有些多余。小暧是个很能干的女孩。如猫一样的女子,有时候,又太独立了。“孤单了,就要找个伴,找个人帮你。”
“你说男朋友?”她望了望我。“这道理我怎么会不懂。”她撕了两三张报纸铺在地上,拿过一只盘子放上去,再慢慢地将报纸四角折起。我没再说什么。还是她接着说下去:“有次班里一个男生跟我聊天的时候,说起孤独。他对我说,他害怕孤独,所以广交朋友,逃避孤单,还想告别单身。他问我说,这难道不是人的天性么?”
“唔。人是群居动物,也可以说是逃避孤独吧。”
“最后他说,其实我们是可以互相温暖的。”小暧眼神空洞。“我看了看他,法国人,长得一表人才,家里很有钱。我对他说,孤独我已经习惯了,温暖别人之前,先温暖自己的好。”
“小暧啊……你何苦这么执着。”
小暧只微微一笑,望着窗外:“刚来的时候,我也对自己说,要好好生活,幸福的那天总会到来的。等到那一天,我不再让屋子乱的像狗窝,早上不用再煮热水泡昨夜忘了洗的画笔,不再因为一个闪电而彻夜失眠……”
我扫了一眼她井井有条的房间,等她继续说下去。
“小暧这名字,似乎可以给人温暖。然而纵使我可以温暖他,他却不能温暖我。孤独是我们的影子,人就算能互相慰藉,我们也一样摆脱不了这残缺。有些东西,已被我们遗弃在中国,再也找不回来了。当初对自己说的话,我都一一做到了,可也愈发明白,这条路只有一个人走下去;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。”
小暧仍然望着窗外;我本想说,人注定要落脚;话到嘴边却咽了下去。她太优秀,还不知道自己错过的是什么。转念一想自己的境遇,忽然觉得可笑:未来会发生什么,没有人知道。是像小暧唐吉坷德式的自由闯荡,还是如我等待戈多般的守株待兔,几率不都是一样?什么时候落脚,落脚到何处,之前都没有人晓得的。就算时运好坏,也只是造物弄人而已。在上天面前,没有不可笑的英雄。


把最后一只盘子放进箱子,夕阳总算归隐;我看了一眼表,11点。紧接着地板寒气侵人,我开了最后两听啤酒,坐在床上继续聊天。
他总是喜欢问不当问的问题。不过这也让我确信他并不了解我的心思。我理直气壮地说服自己说我并不需要慰藉,在孤独面前,我毫不抗拒,束手就擒还自得其乐;同时又心安理得地享受着他的关怀与温暖,以及这融洽而暧昧的气氛。应该是最后一次了。我毫无感伤。“莫愁前路无知己。”我说。我们笑着碰了碰杯。
有一次,我梦见我们一起去郊游。骑了十多公里自行车,终于在天黑前赶到巴黎市郊的一个临时聚居地。我还清楚地记得夕照中村口的路边散落着几丛细碎的白花。旅店是上下铺的大房间,里面的人面露凶相。接着收租的就进来了,房钱奇贵。他帮我垫上了,我说出门找到取款机我便还你,才想起出门便是荒郊野岭……
尼采说,想象与梦境的不同之处在于后者仍与实际相关,而前者却能真正超脱于现实之外。尼采笔下的超人,总能按照想象自由改造现实。于是,我们的世界便遵循他们的意志不断改变。
“你桌面一直没换啊?”他忽然问,“这什么地方?”
“唔。看不出来?布达拉宫啊。”
“哦,你去过?”
“没有,哪跑得了这么远。”
“总有机会的。”他说。“比如毕业写生,呃……”他忽然打住。我接下去说:“毕业摄影是吧,每年好多美院学生都在那里选景的。人多了就没意思了,其实现在拉萨、羊八井那块已经很商业了。不说这个,你呢,有没有什么特别想去的地方?”
“唔……以前有。这里咯。所以就来了。后来在法国转了一圈,也见到了成片的薰衣草田和新鲜的鸢尾兰,才发现,也不过如此。从梵高的画中散发出的对生命如同痴迷般的强烈渴望,只有当他以老迈的身躯操起画笔时才得以纾解。因此我们也注定是属于后现代的:那执著的追求,强烈的渴望,我们已不再拥有。我们不再歌颂生命,转而开始结构现实,剖析死亡。”
“有些东西还是保持神秘的好。”我说。“梵高晚期的画里才流露出对生命的渴求;如果你没有来这里的话,说不定也会一辈子做着法国梦的。就像我仍然向往西藏,向往雪域、圣城与阿里无人区。但我知道,这辈子我都不可能到那里。”
“为什么?”他问,“总有一天能去得了的。”
“但我知道,那一天我就不会再那么执著:干什么要拿生命去冒险?会有其他更安全,更吸引我的地方。也许还会有家庭、孩子……西藏于我是张国荣的瀑布灯。总之,去不了的。”
“所以你就挂桌面上了?”
“这个……”我想了一下,说:“你试过换自己么?”
“什么?”
“桌面可以换,工作可以,生活也可以。我提起行囊,去一个没人认识我的地方落脚;如有需要,尽可以把名字也换掉。可是自己终究认得自己,就算忘掉再多往事,改变再多现实,自己也不会变。”
“嗯……听着有点道理。”
“所以,换不换桌面,根本没什么不同。我还是我,心里还是想着一个自己去不到的地方。”
我清楚地知道自己又编了个谎。我不是去不了西藏,而是不能按自己想去的方式。对我而言,去那里只有唯一一种方式:相互提携的珠峰情侣。恶俗的画面。说一样东西俗气,无非是因为两点:在现实生活中毫无可行性;所有人都为之感动得不行。然而我无法设想其他方式,也无法接受其他人的温暖。西藏于我是张国荣视作珍宝的瀑布灯;既然不能两人一起去,何不就此藏住这感情给来日怀念,又何必学梁朝伟真去了,在瀑布下伤神许久?
好在离那天也不远了:酒精似乎终于起了作用,闭上眼,他的声音开始变得遥远,脑海中,他的脸也逐渐朦胧。再过几个小时,我便要告别他和这座城市,也便能告别我那些尚存的幻想了。记忆,会永远保存美好。我不去设想明天;在祥和的乐声中,我静静享受着这最后的温暖……


多少年后,当他背着旅行包站在布达拉宫前的广场上,端详着那片蓝得炫目的天空和身边叩着等身长头的善男信女,再回想起那天和小暧的谈话,恍如隔世。如果小暧能亲眼看到这一切该多好,他心想。然而那个小暧已属于永不回头的昨天;泰戈尔写道,生命的轻舟已卸下回忆的重负,驶向未知的未来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 结稿于07年3月10日

3月2日

perfect day

连续七周的课,这学期显得太漫长。开始时便措手不及,还生病小休了一下(没想到两天就好了),结束时却意犹未尽。
放假前的周五,早晨没有课。前一天夜里早早便睡了,手机没电半夜自动关机,一夜好梦。九点多起床,久违的阳光照进寝室,满屋生辉。听着《perfect day》吃早饭,洗过澡,清清爽爽地在这旋律中开始一天:清理房间,从桌上一堆堆笔记、讲义、废纸装订的草稿和考卷开始,在这清伶的音乐中,refresh my mind。
第一次听到这首歌,是在上海一个小制作的现代电视剧里。谭爱玲/伍岳峰的主题背景音乐,淡淡的调子,简洁的钢琴旋律,单薄的歌声。开始以为是朴树唱的,后来去网上找过,也找到过叫这个名字的,下下来却发觉只是首摇滚。
直到在广播里再听到这熟悉的声音,赶紧按下录音,终于没有错过。
just a perfect day
feed animals in a zoo
and later a movie or two
and then home
just a perfect day
problems are all left alone
we can do this on and on
it's such a fun
just a perfect day
you make me forget my self
I thought I was someone else
someone good
Oh it's such a perfect day
I'm glad I've spent it with you
Oh it's such a perfect day
you just keep me hanging on
you just keep me hanging on...
歌词都如此简单,没有一点花哨,甚至没有用韵。听了一天一夜,都没有丝毫厌烦。这歌声比朴树成熟,又较coldplay感性。在这金色的阳光里,我度过了我的Perfect day.
我所能想象的perfect day,也就不过是如此简单而已。FF10的主题曲旋律固然美妙,歌词却实在不知所以,然而今天想来,“真美好啊,和你并肩走在陌生的街道上”,不就是那样显然的幸福?这一天,听起来多轻而易举,做起来,其中的艰辛,却只有我们这些跌打滚爬的人才明白。
不知不觉,发现我在blog上的文章已经积累到文人墨客可以出本书的数量了(笑)。的确是发觉自己的blog和别人的不太一样:别人都洋洋洒洒写一句换一行,跟写短信似的,标点都不太用。我就总是一句一句的斟酌,跟Proust似的……什么跟什么呀……
然而我也不过是风中草芥,归根结底又有什么不同呢?今天被人问到,我在里尔一载有余的感受如何?我沉思许久,也未能作答。这心情,或许真的很复杂吧。要谈里尔,不能不有个参照:要参照,又只有上海。那天和法国人打羽毛球时(我不明白为什么偏偏是那个时候),我忽然明白,我之所以选了这条路而不是另一条,只不过是因为不想要选另一条。我只是在逃,一直都在逃,直到逃离我的城市,掩盖我的过去,要骗所有的人,先要骗自己;要想骗自己,就要先骗过记忆。就是那么简单,那一刻,我清醒的意识令自己无地自容。“Exil is a terrible thing: it is avail when we know where place it.”
那旋律徘徊往复,我开始问自己:为什么歌词是过去时?会否有一天,连这首歌我都听厌?我不去想,亦是不敢去想。读过了《一个人的圣经》,承认自己没有高行健那种Carpe Diem式的及时行乐态度;那辗转流离的滋味,却感同身受。我已不再属于上海;里尔是个好地方,然而也知道自己的心并不属于这里:离开以后,我就是个漂泊之人,心只属于漂泊。去国离乡的感受,不是苦涩或哀愁,那是种难以名状且无法抒解的缺失:有些东西,已永远失去了。Something missed.我永远也回不到从前的我。
未来呢?更不敢设想。现实并不残酷,reality remains just what it is.真的能粉碎一切梦想的,是明天。是我听厌这首歌的那天;是我已不再将这幸福作为幸福的那天;是我不再理解今天的自己的那天。我已不再感伤,也明白我的想法并非是悲观:我只是看到了事情的本身,和自己的前路。
离开里尔的时候,我一定会留恋,怀念在这里度过的时光,每秒每分,即使预科再辛苦。然而学校是个令我矛盾的地方:周日回校,是我既爱又恨的时刻。只有一切永远留在过去,我才能得到片刻喘息:回忆,会永远美好。因此对这城市的留恋并不足以令我驻足于此,我将会继续我的旅程,这不停息的脚步,不知到梦想破碎的一天,我是否已经经历过我的perfect day?
也或许,我并没有变。变的只是我的境遇,而我早已屈伸自如,面具已成为我面容的一部分。然而无论如何,我的城市变了,前路,也不同了。无论如何,有些东西,已永远不同了。
走的时候,一定会给着城市写首赞歌;或许,也可以叫挽歌。给这个自己的挽歌。